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00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政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8年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对全院研究生提出以下要求:

1、提高防范意识

研究生应严格执行教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注意疾病预防、食品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不良网络信贷、防意外伤害等问题,注意文明出行、文明祭扫。

2、做好安全排查

要对校内外研究生公寓进行全面、细致的节前安全检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要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到实处;各班党支部书记要对研究生在科研和学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进行分析和排查,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向学院汇报。

要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制度,切实掌握研究生动态和返校情况,禁止研究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和游行活动,禁止研究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学校的研究生,必须在党支部书记处进行登记(包括去向、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返校时间),假期结束上报未返校研究生情况。

3、关心关爱特殊群体

各班党支部书记应密切关注研究生心理状况,高度重视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生活困难、身体疾病的研究生,做好关心和帮扶工作。

4、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

假期期间,各班党支部书记应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要保持通讯畅通,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对需在假期开展的活动须一事一报,对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联系人:张亮13407163961 李洁1347706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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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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